Saturday, March 30, 2019

買屋。如何提取EPF來購買房屋

基本上買屋后
大家都有一個疑問是到底是
幾時才能去EPF申請把Account 2的錢提取出來呢?

好的
第一先決條件當然是銀行的貸款獲批
當然這個獲批只是初步的獲批而已
至於爲何說是很初步而已
就是銀行接獲你要申請某某公寓的某某貸款
銀行根據你的還款能力以及還款記錄
來確定您是否能獲得貸款
簡單來説其實是沒有法律約束的文件
我們稱它為Letter Offer(LO)

其實銀行會保障自身的利益
就是LO所發出的貸款額是會更改的
更改的數額是根據銀行的估價師評估
意思就是如果一開始你打算跟銀行
借貸馬幣270千購買1間公寓(賣主喊價300千)
可是根據估價師所評估該間公寓只值250千
那銀行當初說借你270千會自動調整至225千
好了有點跑題了
就大概LO最主要的目的其實是用在EPF那邊啦

第二就是要簽了S&P過後
沒有S&P,EPF是不會承認你買家更別説提錢出來
可是要簽S&P,必須是付了10%的頭期錢
所以要提EPF來付頭期錢基本上是不可能
因爲正常的順序應該是
定金3%,簽了S&P后再付7%
(建議7%交由律師樓處理,千萬不要交給agent或是給了owner)
確保對方也簽了S&P,才由律師樓支付
又有點跑題了

好了最重要的一環
S&P上所列明的房屋地址必須跟LO所列的房屋地址相同
如果不一樣,必須馬上要求banker做出修改
再出另一張LO
(EPF對買賣房屋地址的檢查特別嚴,稍有出錯就拒絕)
好了,至於其他所需文件就沒什麽需要注意了
只要根據步驟來就行了
EPF辦事效率算蠻快了
我印象是不到3個星期就進錢到指定戶口了
當然還有一點是到底能提多少出來?
Account 2任提就是了,你要提完也行!呵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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